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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取公积金帮家人付首付?贵阳公积金中心解答“代际互助”新政| 融媒问政·市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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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

听说现在贵阳市购房首付款可以代际互助?我想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帮孩子付房子首付,可以吗?

【部门回复】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的通知》规定,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其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缴存人购房首付款。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请对象

缴存人的父母或子女。

“缴存人”是指有缴存公积金的购房人(状态:封存或正常汇缴),缴存地域不限。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提取时在本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指代际互助的人(缴存人的父母或子女),其缴存地需要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所需资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等);

3.不能查询到网签合同信息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证明材料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的

1.申请人和卖房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等);                  

3.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预申请时提供);                                            

4.卖房人收款账户信息(预申请时提供);

5.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预申请时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提取资金时提供);                                     

6.过户后的契税完税证明(提取资金时提供);

7.房屋抵押落实情况材料原件(办理商业贷款的,提取资金时提供,可通过信息核验的无需提供);

8.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渠道

贵阳公积金各服务网点。

五、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提出申请。具体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2.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应在住房贷款发放前提出申请。具体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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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取公积金帮家人付首付?贵阳公积金中心解答“代际互助”新政| 融媒问政·市民关注
发布日期:2025-01-02 16:55 访问量: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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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

听说现在贵阳市购房首付款可以代际互助?我想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帮孩子付房子首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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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的通知》规定,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其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缴存人购房首付款。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请对象

缴存人的父母或子女。

“缴存人”是指有缴存公积金的购房人(状态:封存或正常汇缴),缴存地域不限。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提取时在本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指代际互助的人(缴存人的父母或子女),其缴存地需要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所需资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等);

3.不能查询到网签合同信息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证明材料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的

1.申请人和卖房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等);                  

3.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预申请时提供);                                            

4.卖房人收款账户信息(预申请时提供);

5.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预申请时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提取资金时提供);                                     

6.过户后的契税完税证明(提取资金时提供);

7.房屋抵押落实情况材料原件(办理商业贷款的,提取资金时提供,可通过信息核验的无需提供);

8.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渠道

贵阳公积金各服务网点。

五、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提出申请。具体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2.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应在住房贷款发放前提出申请。具体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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